奧迪花了重金收了差評 遠遠不止版權這么簡單
羊城晚報財經評論員 戚耀琪
日前,北大滿哥通過社交媒體發布了聲明,對被抄襲事件再次作出回應。北大滿哥在聲明中表示,目前三方已經達成協議,“我把我去年小滿的作品的文案進行了免費授權”。
如果今天搜索奧迪兩字,跟在后面的還會是“廣告抄襲”四個字。這次的事件,雖然不是奧迪自己策劃的,而是被代理公司的不負責任坑了,但公眾只會記住奧迪。一個品牌想讓人們記住的方式很多,社會事件是最具有能量的一個??上芰客际瞧茐男詮娪诮ㄔO性的。即使已經被授權了,奧迪終究是花了重金收了差評,典型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。奧迪是不是也該追溯廣告公司要求賠償損失呢?
審查內容應該是每一個環節的工作,這無論甲方還是乙方、丙方都應該有的基本意識和態度。本科生寫畢業論文都知道查重,都要避諱重復,耗費幾百萬上千萬元的創意類項目卻未見查重。這顯示出代理人的生意觀是有問題的:花錢的地方應該是大場面、大明星、大制作上。在最根源的文案版權上卻沒想著花錢,寧愿去偷。那么審查的就不只是版權歸屬問題,而是一家以創意立身的公司是不是根本沒有原創能力,而是習慣免費征用別人的思想。
在平臺上,在生活中,確實是無處不在的復制粘貼。如果不是像這次全盤照抄,而是東南西北組裝起來的,侵權責任其實是難以追責的。我們也怪不得這類廣告公司。因為甲方企業偏好的東西,就是他見過的東西,就是平均的認知和感動的閾值。在經歷過無數次被甲方虐待后,乙方希望方案通過,模仿的風險是最低的,原創的成本才是最高的。
就汽車業來說,應該是一個最講究創新的行業,不然也不會喊“啟迪未來”。但是創新的是設計、車燈還是四驅系統?是重視看得見的美,還是看不見的安全?企業會花費重金將電影拍得很好看,但未必會花錢在保險杠的厚度上。同樣的,為名人花大錢是很容易獲得通過的,因為名人就是流量。但是為背后的版權、為民間草根作者花大錢可能就會被認為沒有性價比的。企業對外的態度,會決定廣告創意,也會折射經營理念。
公眾常常把美等于是善,美就是真,一感動就不可收拾,卻忽略了美的來源是否合法合情。類似于象牙制品很美,背后的生意卻是非常殘忍的。雖然完全的原創是很稀罕的,企業也沒法改變抄襲大環境,但至少要有基本的常識和底線。再高明的抄襲,即視頻對講使能蒙了外行人,也終究是原創能力的匱乏。
如今多少車企的口號、車名、設計都是高度雷同和相似,以為從眾就可視對講是對的,就能好賣。然而,墜落塵埃的模仿,還如何讓自己的鮮明特征被人記住,還能代代傳承呢?演員只能去模仿,作家天生要創作。智慧如果有價,那就要出價,創作如果想原生,那就要購買。這次事件的教訓不只是讓汽車企業記住了以后必問版權,更是啟示業界:模仿終究是窮途末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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